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與人力資源研究所
高校改革是教育綜合改革的重點內容,教育評價改革是高校改革的“指揮棒”。習近平總書記早在2016年就明確指出,高校要堅持分類發展,避免“千校一面”。創新高校分類評價制度是深化教育綜合改革的關鍵舉措。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對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分類推進高校改革進行了戰略部署,我們要深入學習領會,認真貫徹落實,通過創新高校分類評價制度,促進教育綜合改革,為加快建設教育強國提供強大動力。
一、創新高校分類評價制度對深化教育綜合改革的重要意義
推進教育強國建設,迫切需要創新高校分類評價制度。建設教育強國,高等教育是龍頭。從國際經驗看,高校特色化發展是趨勢。創新高校分類評價制度是適應和促進高校特色化發展的一個重要手段。比如,美國卡內基教學促進基金會1971年提出的“卡內基高等教育機構分類法”就將高校分為授予博士學位的高校、綜合性大學和學院、文理學院、社區學院、職業學院、非傳統教育院校等六種類型。目前,美國將高校分為綜合型大學、研究型大學、專業型大學、文理學院、地區性大學、社區學院等。加拿大知名教育專家邁克爾·富蘭(Michael Fullan)強調,針對不同類型高校,應采取多元化、多維度教育評價方法。教育部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6月,我國共有各類高校3117所,高等教育毛入學率超過60%,已建成世界上最大規模的高等教育體系。只有適應新時代高等教育發展的要求,不斷創新高校分類評價制度,才能有效引導高校多樣化發展、特色化辦學,集中資源發展優勢學科和特色專業,推動高等教育從外延式發展向內涵式發展躍升。
增強國家創新發展能力,迫切需要創新高校分類評價制度。高校是培養高素質創新型人才的主陣地,是基礎研究的主要力量,是文化傳承和創新的重要場所,在增強國家創新發展能力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英、德、美等主要發達國家的現代化進程中,高校特別是劍橋、牛津、洪堡、哈佛、麻省理工等高水平大學均是塑造世界主要教育中心、科技中心、人才中心的重要平臺。不同類型的高校依托自身優勢在其中發揮著獨特的作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制定的《國際教育標準分類法》強調了學術性研究型、專業性應用型、職業性技能型高校對于促進國家創新發展的不同作用。目前,我國各類高校在推進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中更是發揮著重要作用。在新形勢下,只有創新高校分類評價制度,才能有效引導不同類型高校依據自身特色優勢,差異化培育各類創新人才、開展基礎研究、建設重大創新領域和創新高地。
激發高校自主發展活力,迫切需要創新高校分類評價制度。建設教育強國,必須充分激發高校自主發展活力。激發活力需要對高校進行分類評價。曾任美國卡內基教學促進基金會主席的厄內斯特·博耶(Ernest L.Boyer)認為,應針對不同類型高校全面評價其培養人才、產出創新成果、開展社會服務等多元功能和成效,以激發不同類型高校的自主發展活力。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美國對公立高校進行分類評估,將評估結果與撥款額度掛鉤;2005年,德國開始實施“卓越計劃”,使高等教育體系從只有分類向既分類又分層過渡,促使高校差異化競爭,在各自領域走向卓越;2017年,英國政府進一步開發“知識交換框架”評價項目,改革高校分類評價制度,激勵高校參與社會服務活動。只有創新高校分類評價制度,才能使教育主管部門更加準確地了解不同類型高校的發展需求和實際困難,從而有針對性地進行資源分配和政策支持,引導高校差異化、個性化、特色化發展。
二、新時代我國創新高校分類評價制度取得的顯著成效
創新高校分類評價制度的總體進展很明顯。201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提出要“建立完善的高等學校分類發展政策體系,引導高等學校科學定位、特色發展”。202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進一步指出要“推進高校分類評價,引導不同類型高校科學定位,辦出特色和水平”。之后,教育部又陸續出臺了《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實施方案(2021—2025年)》《第五輪學科評估工作方案》《“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辦法(試行)》等配套文件,不斷突出高校分類評價的立德樹人目標和質量與貢獻導向。2023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更是強調,要將“進一步加強高校分類管理的頂層設計,加快探索高校分類評價改革”作為我國教育工作堅定的主攻方向和重點任務之一。同年,教育部出臺《關于深化新時代高等學校評估改革方案》,提出不同層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推動高校教育評價改革中的“權責清單”,并將高校分類評估作為衡量高校發展水平的重要參考因素。
創新高校分類評價制度的基層實踐生動多樣。近年來,我國各地就創新高校分類評價制度進行了生動實踐,創造了諸多寶貴經驗。比如,北京市將高校劃分為高水平研究型大學、高水平特色型大學、高水平應用型大學、高水平技能型大學4類進行分類評價。上海市形成“12宮格”高校分類評價體系,按人才培養主體功能和承擔科學研究類型將高校劃分為學術研究型、應用研究型、應用技術型和應用技能型4類,再按主干學科門類、主干專業大類將高校劃分為綜合性、多科性、特色性3個維度進行評價。廣東省實施高等教育“沖一流、補短板、強特色”提升計劃,引導不同類型高校科學定位、特色發展、爭創一流。山東省將高校分類評價工作落實情況納入省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職業院校辦學質量年度考核及本科高校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浙江省推行以高質量就業能力、產業服務能力、技術貢獻能力為重點的應用型高校建設評估標準和評價體系,注重評價高校人才培養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契合度、高校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
在充分肯定進展和成效的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總體來看,多元且科學有效的高校分類評價制度尚未建立起來。具體來看,一是評價體系不完善。現有分類標準較單一,評價指標往往過于注重共性,對不同類型高校的特殊需求和發展重點關注不足。二是評價主體單一。高校分類評價主要以政府部門為主導,社會力量參與不夠。三是數據采集與處理困難。不同高校的數據管理系統和統計口徑存在差異,導致數據采集難度較大,難以獲取全面準確的信息。四是評價結果運用不理想。由于不能將評價結果與資源分配相結合,導致評價結果對高校的激勵和引導作用不明顯。五是推進教育綜合改革不夠。比如引導辦學定位多元化不夠,仍存在“千校一面”等現象。
三、創新高校分類評價制度的思路和對策
明確高校分類標準和制度。一是明確分類標準。由國家教育主管部門出臺統一權威的高校分類標準。建議依據辦學定位劃分為研究型高校、應用型高校、職業技能型高校。按照學科特色分為綜合類高校、理工類高校、師范類高校、醫學類高校等。按照服務面向分為地方性高校、部屬高校、行業特色高校等。二是細化高校分類。在上述分類基礎上,完善“大類”分類制度,進一步進行“小類”分類,比如將應用型高校進一步細分為應用研究型、應用技術型、應用技能型三類。三是建立動態調整機制。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高等教育的改革以及高校自身的變化,每隔一定時期(比如3—5年)對分類標準和評價指標進行修訂和完善。高校可根據自身發展情況和戰略規劃,在符合一定條件的前提下,自主申請調整分類類別。
健全高校分類評價制度。一是構建差異化的分類評價指標體系。針對不同類型大學設計不同的評價指標體系,比如針對應用型大學強調“應用性、技術性、實踐性和地方性”評價導向,重點評價其畢業生就業率、產業服務能力和技術應用貢獻能力。二是采用靈活多樣的評價方法。采取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內部評價與外部評價相結合的評價方法。三是推進評價主體多元化。建立政府、學校、家長、師生、專業機構等多元主體參與的評價機制。針對不同評價主體,分別明確其在評價中的具體職責和任務,合理確定其在評價結果中的權重。四是以數字化賦能分類評價工作。充分運用數字技術,建立集成式的教育大數據分析和智慧監測平臺。
強化高校分類評價結果運用。一是引導教育資源配置。將高校分類評價結果作為評獎評比、招生名額、經費撥款、專業設置、科研項目和平臺建設等教育資源動態調整的主要依據,切實提升教育資源配置效率。二是考核高校領導干部績效。將高校分類評價結果作為考核高校主要領導干部領導能力和績效的重要參考,并與領導班子職務任免和晉升掛鉤,建立明確的問責和激勵機制。三是促進高校“以評促建”。加強分類評價結果的整理和分析,形成診斷性“體檢報告”,引導高校注重自身發展的“進步空間”,推動高校根據評價結果進行自我診斷、自我改進。四是加強評價結果運用督導。由教育、組織、人才等相關部門,聯合組成高校分類評價結果運用督導機構,指導督促高校根據評價結果,明確發展方向與重點,正視問題并進行整改落實。
協同推進相關教育綜合改革。一是完善學科設置調整機制和人才培養模式。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和國家重大戰略需要,動態調整高校學科設置,開展新工科、新醫科、新農科、新文科建設,加強基礎學科、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建設,超前布局未來學科,加快優化高校人才培養結構。二是探索推行分類高考制度。根據不同類型高校的需要,設計不同的高考考試科目、考試形式和錄取標準,滿足各類大學的差異化生源需求,為學生設置更加多元化的升學通道。三是健全職普融合貫通機制。支持高職專科和普通本科聯合辦學、貫通培養,鼓勵高水平本科學校參與職業教育改革,促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之間教學資源共享、培養成果互認、發展路徑互通。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