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9日,農發行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1次會議,標志著農發行第一屆董事會成立運作,農發行開啟了完善公司治理架構、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新篇章,為更好地執行國家方針戰略、服務鄉村振興打下了堅實基礎。2022年9月16日,在第一屆董事會屆滿3年之時,農發行成功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1次會議,第二屆董事會正式成立。會議全面回顧第一屆董事會三年工作,總結歸納對政策性金融公司治理政治性、人民性、政策性、創新性和系統性的五條規律性認識,在過去三年完成董事會從無到有的基礎上,開創農發行公司治理現代化從有到優的新局面。
一、董事會人員構成和職責
按照《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章程》,農發行董事會由11名董事組成,包括3名執行董事(含董事長)、8名非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包括國務院有關部委選派的4名部委董事和股東單位選派的4名股權董事。部委董事由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人民銀行各指派一名部委負責人擔任。股權董事由財政部選派4名。執行董事依照有關規定產生。董事會對經營和管理承擔最終責任,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本行章程履行職責。
二、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構成和職責
董事會下設戰略發展和投資管理(綠色金融)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內部控制委員會、人事與薪酬委員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等6個專門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根據董事會授權開展工作,向董事會提供專業意見或就專業事項進行決策,對董事會負責。各專門委員會情況如下:
——戰略發展和投資管理(綠色金融)委員會。委員會委員由董事擔任,人數為9人。委員會設主席1名,由董事長擔任,負責主持委員會工作,其他委員包括副董事長1名、部委董事4名、執行董事1名、股權董事2名。委員會的主要職權包括:制定農發行經營管理目標和長期發展戰略,監督、檢查年度經營計劃、投資方案的執行情況,對政策性業務開展情況和配套政策進行研究,向董事會提出政策建議。
——審計委員會。委員會委員由董事擔任,人數為5人。委員會委員應當具有財務、審計和會計等某一方面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委員會設主席1名,由董事長擔任,負責主持委員會工作,其他委員包括部委董事1名,股權董事3名。委員會的主要職權包括:審核內部審計章程等重要制度和工作報告,審批中長期審計規劃和年度審計計劃。指導、監督、考核和評價內部審計工作,檢查風險及合規狀況、會計政策、財務報告程序和財務狀況,提出外部審計機構聘請與更換建議。
——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會委員由董事擔任,人數為5人。委員會設主席1名,由執行董事擔任,負責主持委員會工作,其他委員包括股權董事4名。委員會的主要職權包括:監督高級管理層對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國別風險、銀行賬戶利率風險、聲譽風險和信息科技風險等各類風險的控制及全面風險管理情況,并對風險政策、管理狀況及風險承受能力進行定期評估,提出完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意見。
——內部控制委員會。委員會委員由董事擔任,人數為5人。委員會設主席1名,由執行董事擔任,負責主持委員會工作,其他委員包括股權董事4名。委員會的主要職權包括:監督、評價本行內控體系的建設、運行及內控措施的實施效果,審議本行內部控制基本制度及年度反洗錢報告、內控評價報告等。
——人事與薪酬委員會。委員會委員由董事擔任,人數為5人。委員會設主席1名,由執行董事擔任,負責主持委員會工作,其他委員包括部委董事1名,股權董事3名。委員會的主要職權包括:負責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選任程序和標準,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進行初步審核并向董事會提出建議。負責審議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擬定執行董事和高級管理層成員的薪酬方案,向董事會提出薪酬方案建議,并監督方案實施。
——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委員會委員由董事擔任,人數為5人。委員會設主席1名,由股權董事擔任,負責主持委員會工作,其他委員包括執行董事1名、股權董事3名。委員會的主要職權包括:關聯交易的管理、審查和批準,控制關聯交易風險,確保農發行與其附屬機構之間的關聯交易符合誠實信用及公允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