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介紹: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業務特點:見票即付。填明“現金”字樣的本票,可隨時到銀行兌付現金。通用性強,靈活方便。銷貨方可見票發貨,并可背書轉讓。
銀行本票一律記名,轉賬銀行本票可以背書轉讓。現金銀行本票可以掛失。不定額本票無起點金額限制。
適用范圍:同一票據交換區域。
辦理流程:客戶申請使用銀行本票,需填寫一式兩聯《結算業務申請書》,詳細填明收款人名稱、申請人名稱、支付金額、申請日期等事項并加蓋銀行預留印鑒。
特別提示:申請人和收款人均為個人的,可申請辦理現金銀行本票;申請人或收款人為單位的,不得申請簽發現金銀行本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