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介紹:
轉貸業務:是指依據財政部與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簽署的貸款協定,由農發行作為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的轉貸銀行,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項目要求轉貸給國內企業的業務;代理業務:是指接受項目實施單位或財政部門委托,為做好貸款項目前期準備并執行財政部門與項目實施單位簽署的貸款項目轉貸協議或執行協議,提供的對外聯絡、咨詢服務,代理收付款項及審核、債務核對與統計、結售匯和結算等業務。
貸款對象:
納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財政部聯合下發的備選規劃的項目,且符合農發行業務支持范圍內的項目或企業。
貸款用途:
符合貸款協定、轉貸協議規定的貸款用途。
貸款期限:
依據貸款協定、轉貸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農發行相關貸款產品的有關管理規定。
貸款條件:
1.借款人經營管理、財務和資信狀況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符合貸款協定、轉貸協議中的各項要求;
3.符合我行基礎產品相應準入條件和管理要求;
4.符合國家主管部門有關管理規定;
5.我行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