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貸款對象
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具備相應經營資質,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法人,符合融資規定的公益二類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法人,以及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經濟組織。
2. 貸款用途
貸款主要用于滿足縣域范圍(包括縣級市、城市郊區郊縣)內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領域的固定資產投資和流動資金需求:
(一)水、電、路、氣、熱、信息、管網管廊、智慧融合等基礎設施建設。
(二)科教、醫療、養老、托育、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體系建設。
(三)新型城鎮化建設配套便民商業設施建設。
(四)污水垃圾處理等配套城鎮環境設施建設。
(五)為滿足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中土地需求而開展的拆遷安置補償、土地復墾、低效土地高效化利用、土地集約節約化利用、補充耕地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集體土地入市等農村土地整治和整理。
(六)地方政府主導的、服務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目標的產城融合建設涉及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配套產業支撐設施和配套便民商業設施建設。
(七)特色小鎮建設所需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配套產業支撐設施、配套便民商業設施建設等。
(八)服務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安置房建設及配套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便民商業設施建設,不得用于商品住宅開發。
(九)服務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目標的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及其他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產業支撐等相關建設內容。
3. 產品特點
城鄉一體化貸款是農發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推進新型城鎮化、城鄉融合發展、縣城建設等有關決策部署的主要信貸產品。產品支持區域范圍主要為除鄉和非縣城的鎮以外的縣域地區,支持重點包括:
(一)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以縣城補短板清單項目和120個縣城建設示范地區為抓手,促進縣城產業配套設施提質增效、市政公用設施提檔升級、公共服務設施提標擴面、環境基礎設施提級擴能,增強縣城綜合承載能力,提升縣城發展質量。
(二)縣域內城鄉融合發展。按照國家發改委、農發行等18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開展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工作的通知》要求,以11個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為抓手,重點支持縣域內城鄉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護一體化和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
(三)民生領域項目建設。按照國家發改委、農發行聯合簽署的《關于合作開展城企聯動普惠養老服務專項行動戰略合作協議》《關于合作開展支持社會力量發展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戰略合作協議》要求,擇優支持普惠養老、普惠托育項目建設;按照國家發改委、體育總局、農發行等7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推進體育公園建設的指導意見》,擇優支持體育公園項目建設。
項目運營模式包括公司自主經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