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貸款對象
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具備相應經營資質,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法人,符合融資規定的公益二類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法人,以及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經濟組織。
2. 貸款用途
貸款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支持海洋牧場、遠洋漁業等現代海洋漁業發展。
(二)支持海洋生物醫藥、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水淡化等海洋新興產業發展。
(三)支持海洋運輸等現代海洋服務業創新發展。
(四)支持海域、海岸線、海島等海洋生態資源保護性開發。
(五)支持海洋信息化建設、海洋救助、海洋監測與監控、海洋安全執法、軍地融合共建等海洋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六)支持海洋經濟發展中符合農發行支持范圍的其他業務領域。
3. 產品特點
重點支持現代漁業、海洋新興產業、現代海洋服務業、海洋生態資源保護性開發、海洋公共服務體系等基礎性、戰略性現代海洋產業發展。
重點支持列入國家“十四五”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的重大工程和當地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的重點項目,注重政策性、公益性。
除一般抵質押物外,還可以使用多種涉海相關抵質押物,如漁船、柴油補貼、海域使用權等涉海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