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通過介紹數據資產融資擔保業務現狀,探析農發行開展以公共事業數據、農業產業鏈數據等為核心的數據資產擔保融資業務優勢,對其面臨的估值體系缺失、交易流轉風險、數據安全風險及市場生態不健全等系統性挑戰進行分析,并提出應對策略,為政策性銀行激活數據要素價值提供路徑參考。
「關鍵詞」政策性金融?數據資產?融資擔保
在數字經濟規模不斷擴大的背景下,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把更多金融資源用于促進科技創新、先進制造、綠色發展和中小微企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隨著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出臺,數據資產的權利界定、合法合規使用和流通不斷取得法律基礎和政策支撐,數據作為第五大生產要素的資產價值越來越受到重視。
農發行作為農業政策性銀行,承擔著引導金融資源向農業數字經濟傾斜的使命,開展數據資產擔保融資業務符合政策導向,有助于城投公司、涉農小微企業等擺脫擔保不足的制約,以供暖、供水、交通等公共事業數據和農業生產資料數據等入表,提高融資效率,推動數字經濟發展,體現政策性銀行職能擔當。
一、金融機構數據資產擔保現狀
隨著2022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簡稱“數據二十條”)這一里程碑文件的出臺,數據資產融資市場迎來前所未有的活躍。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國共有80余筆數據資產質押模式融資項目成功落地,公開報道的融資總額接近12億元。雖然單個案例融資金額多集中在500萬元至2000萬元之間,呈現出“多、小、頻”的特點,但這一趨勢體現了金融機構對數據資產價值的認可,反映出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的加速推進。
從研究總結的各種實踐案例來看,農業數據資產融資擔保業務發展主要依靠四個路徑:一是政策驅動下的數據資產化。2024年財政部《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正式施行,明確數據資源可計入企業資產負債表,為數據資產質押融資提供政策依據。多地政府聯合金融機構,推動數據資產登記、評估、質押全流程標準化建設。二是農業數據資產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農業數據資產融資需經歷“資源化→資產化→資本化”三階段,如德州財金農業的“番茄生產數據集”通過入表確權,完成4410萬元估值并成功質押貸款3000萬元。三是技術賦能與風控創新。典型的如用于數據溯源和防止篡改的區塊鏈技術(如農發行“融擔貸”通過區塊鏈記錄農業供應鏈數據,提升授信效率)和用于數據估值的大數據分析模型(如青島銀行結合番茄生產數據建立“基礎成本+預期收益”模型)。四是多方協同生態共建。政府、金融機構、數據交易所、農業企業形成協作網絡。如湖北江陵縣市場監管局聯合武漢知識產權交易所完成數據真實性核驗,農商行提供擔保貸款;山東農擔聯合冷鏈企業與合作社,整合種植、倉儲數據形成增信依據。
從融資模式來看,數據資產融資擔保業務實踐主要表現為四種模式。一是數據質押貸款模式。以數據集為質押物,經過數據確權、第三方評估、登記后進行授信融資,如工商銀行寧波市分行為寧波數字產業集團授信2100萬元,依托寧波市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平臺研發“甬有智醫”AI大模型數據產品,完成全市首單基于公共數據授權實現數據資產入表和授信融資全流程服務。二是數據增信聯合擔保模式。通過“數據+擔保”雙重增信降低風險和融資門檻,主要適用于數據價值較高但傳統抵押不足的農業企業。如農業銀行“智慧畜牧貸”通過引入物聯網技術,將活物轉化為可追溯、可評估的生物資產數據,提升授信額度。三是數據資產交易融資模式。依賴數據交易所平臺實現資產流通,通過數據使用權交易收益作為還款來源,適用于標準化程度高、可交易性強的數據集。如湖南開源數字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開發黃牛數據產品“晃牛保”,成功在深圳數據交易所上市,因其數據資產的價值,獲得新晃農商行1000萬元的授信額度。四是數字倉單質押融資模式。以數字化倉單為標的物,以物聯網和區塊鏈技術為基礎,解決農產品動產融資的貨權管理難題,具有可復制性,如四川彭州通過構建農產品電子倉單數據質押新路徑,將農產品倉單質押融資由線下提檔升級為線上農產品“數字倉融通”,有效整合數據流、資金流、貨物流,累計辦理業務111筆,融資1.2億元,撬動社會資金約7億元。
二、農發行開展數據資產擔保融資業務的優勢
作為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農發行開展數字資產擔保融資業務具備先天優勢。
一是市場需求旺盛。傳統融資中,農業經營主體因其所擁有的有效擔保資產不足而融資困難,而數字賦能可以為政策性擔保市場有效降低融資成本。“三農”領域數據資產極為豐富,這些數據資產不僅涵蓋了農業生產過程中的各種信息,比如種植、養殖、氣象、土壤等數據,還包括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各項指標,如人口、教育、醫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等,利用好農業企業合法擁有的數據資產作為擔保物,可幫助農業經營主體打破對實物資產的依賴。
二是客戶群在數據資產入表管理上更加規范。農發行客戶群主要是“三農”領域及相關國有企業,以農發行安徽省分行為例,國有控股企業客戶數量占比達90%。他們擁有大量與公共事業、農業生產等密切相關的數據資產。在數據資產管理上,他們遵循嚴格的會計準則,確保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這種規范性不僅體現在數據的采集、存儲和處理環節,還貫穿于數據的分析、應用和共享全過程,客戶群數據資產管理的規范性也有助于降低融資過程中的風險,提高融資效率和成功率。
三是農發行資產評估體系健全。不僅涵蓋了數據資產的評估標準和流程,還注重評估結果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如內評、外評體系、定期重評制度,能夠準確評估客戶數據資產的價值,為擔保融資業務提供有力的支持,通過對數據資產的評估、監測和處置機制,對農業經營主體的現時經營狀況有所了解,就能及時做出合理的風險規避行為。
三、數據資產融資擔保業務面臨的挑戰
(一)數據管理生態建設滯后。一是配套法律法規亟待完善。現階段,雖然已經出臺一系列法規和政策性文件,但大都是指導性原則性的,不同部門之間出臺的文件關聯性不強,實踐中很難直接落地運用,難以適應新問題、新挑戰,不利于對數據要素權利歸屬的確認和充分保護。二是監管制度亟待建立。數據資產融資擔保業務作為新興業務,不僅涉及企業社會經濟活動,更可關乎商業秘密、國家安全等現實風險,相關監管制度及措施必須及時跟進,既包括對金融機構數據資產擔保融資業務的監管,也包括對數據評估、登記等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管,需要不同監管部門相互配合,加強橫向協調溝通,避免出現監管過度或監管不足問題。
(二)數據資產評估風險。一是數據資產權屬難以準確界定。數據資產作為無形資產,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三權可能相分離,受使用條件、市場前景等不同因素影響,導致各項權利在價值上存在差異,難以準確評估。尤其是農業生產過程中產生數據的環節較多,數據標準化率較低,受天然的客觀因素影響,數據資產會計處理問題更加復雜,數據資產確權存在挑戰。二是擔保物價值波動較大。由于數據資產的價值受多種因素影響,如技術更新、數據規模、市場變化等,導致其價值具有不穩定性,且同一項數據資產可能在不同場景、環節中應用,其價值也不同,尤其是農業企業所擁有的數據集,易受市場、環境等客觀因素影響產生波動,缺乏穩定性強的估值模型,評估人員很難掌握全部應用場景,也很難評估其潛在價值。三是數字領域人才缺乏。數據資產評估不僅需要高度專業化的知識和技術支持,數據的分析和理解還需要具備一定的實踐經驗,造成數據資產評估需求和人才供給矛盾較突出,金融機構數據資產內外部評估領域專業人才相對匱乏,缺少相應的評估模型及評估經驗。
(三)數據登記處置風險。一是擔保有效性風險。目前全國尚未建立統一的數據資產的登記系統或者交易所,也沒有統一的法律規定確認登記效力,登記平臺的多樣化,導致某一平臺發放證書的數據資產在其他平臺能否被接納、確權并不明確,潛在影響未來執行質權變賣質押物時買受人的購買意愿。二是登記查詢困難。由于無統一的權屬查詢、公示平臺進行查詢,且各平臺登記標準、信息完整度、合規性審查程度、登記信息更新時限等不一致,導致數據要素交易質量參差不齊,影響數據要素的高效流通,打擊企業參與場內數據交易的積極性,金融機構也很難建立統一的審查標準,增加了擔保審查風險。三是數據資產重復質押風險。數據資產具有無形、易復制等特點,全國數據登記平臺暫未聯網,可能會因信息不對稱在多處質押,而金融機構因難以全面查證押品擔保情況,可能出現質權糾紛甚至喪失質權風險。四是數據資產處置風險。由于數據有特定的適用場景,對買方有一定的限制。數據資產的定價和交易難以標準化,潛在的買方可能對數據的質量和準確性存在疑慮,使得數據資產的買賣雙方在價格、交易方式等方面難以達成一致。不僅增加了交易成本,還可能引發一系列法律和市場風險,進一步增加了數據資產處置的難度和不確定性。
(四)數據資產合規風險。一是質押數據的泄露和濫用的風險。《互聯網2024年數據泄露風險態勢報告》顯示,全網監測并分析驗證有效的數據泄露事件有37575起,其中銀行業高達6333起。數據資產作為企業重要的資產,可能涉及敏感信息,其存儲、傳輸、使用和保護都高度依賴于信息技術,若技術出現漏洞或更新換代,可能給質押操作帶來安全隱患。二是數據的合規風險。數字經濟的飛速發展必然帶來對個人信息、商業秘密保護的挑戰,披露的信息如何在交易中既不出現侵犯其他主體合法權益的行為,又能充分利用數據資源提高市場主體的競爭力,且滿足數據合規和信息安全要求,是數據資產權利的各方都要考慮的問題。三是隱性債務風險。數據資產往往涉及大量的公共數據,這些數據一般集中在政府部門手中,如居民企業用電量、用水量、電信數據、交通數據等,通過數據資產入表進入相關平臺公司財務賬簿,與這類企業辦理數據資產質押業務,無論是還款來源還是用途都可能涉及政府隱性債務的風險。
四、數據資產融資擔保業務發展對策
(一)完善企業數據資產擔保的法律依據。一是確保企業數據資產擔保于法有據。關于權利質權的范圍,《民法典》采取了列舉加兜底條款的方式予以明確,未明確規定企業數據資產的權利屬性,可能對數據資產擔保合法性帶來潛在的法律風險。為提升數據產品質押的合法預見性以及維系市場秩序的穩定性,相關金融機構人大代表可提請立法機關在《民法典》中規定數據為權利質權的一種類型,從法律層面明確數據資產擔保的合法性。二是要建立以數據資產登記法律法規為核心制度的登記依據。登記依據是構建全國統一的數據資產登記體系的核心,需要以法律法規的形式來確立數據資產登記依據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推動《數據資產登記管理辦法》專項立法,進一步明確數據資產登記的定位、目的和登記效力,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企業數據資產為企業財產權范疇,界定數據資產登記的適用范圍及自愿申請登記的條件,明確登記機構的性質及其服務職責,規范登記的流程和權屬界定的標準,明確數據資產登記證書的構成要件及其編碼的方法等。
(二)完善數據資產評估。一是加強合規性審查。借助專業中介機構開展詳細的資產盡職調查,如聘請律師事務所就數據資產的權屬問題進行法律盡調和出具合規性報告,從數據收集、開發、使用、流通全過程檢查和記錄數據資產的來源合法性,確保來源清晰可查,有效識別和管控數據資產的潛在風險。二是加強價值評估。由于數據資產的無形性和價值多變性,傳統的資產評估方法往往難以直接應用,在實際操作中,可綜合運用成本法、市場法多種評估方法,并結合行業專家的意見,得出相對合理的估值結果。三是建立動態重估制度。及時反映數據資產價值的變化,跟蹤數據資產相關政策、行業、環境變化可能對數據資產價值的影響,基于重估結果,及時調整質押物的估值、質押比例或要求補充擔保,確保融資風險始終處于可控范圍,必要時要求補充質押物或提前還款。加強與保險、擔保公司合作,開發“銀行+保險+擔保”聯動產品,利用政策性資金撬動整個市場參與。四是加大人才儲備。加強科技人才招聘,持續優化人員配置,緩解科技型人力資源與高質量發展要求不匹配突出矛盾,采取多種措施為專業人才干事創業搭建平臺、創建條件,同時持續規范評估工作和培訓機制,為長遠可持續發展打牢人才基礎。
(三)開展多元化登記。一是擇優選擇交易所。在實際操作中,債權人應當盡可能選擇交易量大、覆蓋范圍廣、對數據資源和數據產品的真實性和合規性開展實質性審查的交易登記平臺進行數據資產的登記,探索與登記平臺合作開展“數據資產登記+金融”服務,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綜合采用多種登記方式,盡可能降低擔保落空的風險,以最大程度地保障質權的法律效力和公示效果,可以按照知識產權質押的方式就數據資產的質押進行登記,通過公證機構對質押合同和數據資產進行公證,或者利用區塊鏈技術建立去中心化的質押登記系統。二是規范登記要素。對質押的企業數據產品的描述性信息應當包括“數據產品的名稱”“數據產品的規模”“數據產品的更新頻率”“數據產品的存證證明”,通過上述信息鎖定出質人價值特定的企業數據資產基本能夠實現“合理識別出質人數據資產”的標準。三是保持數據資產登記信息的更新。可要求質押人定期提交數據資產使用報告,包括數據更新、應用情況、市場反饋等信息,確保數據資產的登記信息保持最新。
(四)加強數據安全管理。一是確保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和數據產品經營權三權一致。增強對質押數據的實際控制,充分利用加密、區塊鏈、NFT等技術手段,加強對質押數據的實際控制,確保數據資產的安全性和不可篡改。二是確保質押過程中的數據安全。采用先進的數據加密和隱私保護技術,實行嚴格的數據訪問控制和審計機制,防止數據泄露和濫用,建立定期維護和更新機制,應對技術更新換代帶來的挑戰。三是踐行數據保護原則。如數據的匿名化、脫敏處理等,以確保數據使用的合法性和道德性,“數據二十條”明確指出,企業在涉及到個人信息的數據時,應推動數據處理者按照個人授權范圍依法依規采集、持有、托管和使用數據,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規范企業采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確保數據資產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隱私權和商業秘密,同時數據的獲取、使用和處理需嚴格遵循國家及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可以引入第三方監管機構,負責數據資產的日常監管,包括訪問控制、使用記錄、安全審計等。
(五)加強數據擔保貸后管理。一是控制質押比例。質押比例是控制融資風險的重要手段。由于數據資產的價值波動較大,業務開展初期應控制在較低范圍,原則上僅作為補充擔保方式,具體的質押比例設定需要考慮數據資產的流動性、價值穩定性,結合市場環境、企業信用狀況、融資期限等,在實際操作中,可以采用階梯式的質押比例,即隨著質押物價值的增加,逐步提高質押比例,以更好地平衡風險和融資效率。二是謹慎處理公共數據資產質押業務與政府債務之間的關系。申貸項目要避免公益屬性,還款來源要避免和財政相關,對資本金和還款來源要穿透管理,項目決策主體或主導方要避免為政府,分析融資主體賬戶資金交易以辨識地方政府是否實際承擔了償債責任。三是加強協議管理。金融機構可考慮在質押協議中設置有關底層資產權屬真實性的專門的陳述保證條款,以及相關的違約條款、風險分攤條款等,明確雙方責任義務,尤其是在數據安全性、數據保密性、數據權證有效期更新、價值保證申明、不得二次質押等方面進行約束,盡可能保護銀行利益不受侵犯。在融資和質押期限設置上,充分考慮登記證書的有效期限,如果融資期限比證書期限長,則應在相關協議中約定在數據資產發生重大變化或登記證書到期前,要求企業及時進行更新確權和重新登記。